| 圖片取自 博客來 |
書中敘述的鑑識目的是找到真正的罪犯。而過往,接觸的鑑識目的卻大多由救援行動角度著眼,希望透過新的事證來救援受到冤屈的受刑人。
完整的現場搜查,是鑑識的首要,在書中即提及台灣歷史著名懸案中,例如「蘇建和案」、「江國慶案」與「林家血案」等等皆因現場保全不足,造成無法追緝到真兇的遺憾。
然而有了完整的證據收集,仍須經由鑑識科技方能得到科學的結論。書中提及一個早期命案,雖然當時收集到了嫌犯 DNA證據,但因當時 DNA鑑定技術限制,並未能辨識出嫌犯。直到三十年後,嫌犯再度犯案,在追訴期即將到期前,憑藉新的 DNA辨識技術與資料庫建檔,終能將嫌犯繩之以法。
但是,同樣的證據也可能推論出不同的結果。例如在「蘇建和案」中,依照當時的刀傷痕跡,究竟犯案的人數是一人或多人?官方鑑識單位委託大學應用力學與醫學工程方面教授,以豬頭做實驗,利用電腦斷層及超音波掃描檢測,得出刀傷來自多種刀器,故應有多人犯案。但李昌鈺博士卻認為刀傷來自同一個刀器,因為使用刀器的方向而造成刀痕厚薄的不一致,如此僅是單人犯案。同樣的證據,不同的推論,影響的是被主嫌犯所牽涉出的同犯生死。主嫌犯定讞後,共犯訴訟案卻反覆達二十餘年。雖然共犯最終以無罪認定獲得釋放,但共犯已在在監獄中度過數十年,人生無法再重來。
作者提及撰寫此書的初衷
『我一生都站在公家單位立場,卻醒悟到,我們不能只有公家的意見作為權威。若它不是絕對正確的,就應該挑戰它。我們需要更開放一點,慢慢推動、改變這個觀念。
什麼是正義?伸張正義需要冷靜的思維,與基本知識素養的訓練,才能做出有意義的探討與判斷。』
作者合著有另一本新書《臺灣超級大案鑑識現場》,書中的案件為更近期的刑案,列入待讀清單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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